楚科奇人传统婚姻观念

楚科奇人传统观念认为婚姻是“强制性的”,单身者必遭部落成员耻笑。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鹿皮屋,外人不准进入内帐。孤独的牧人或其他部落来的妇女往往在寒风中露天过夜,熟识者才可能被邀请进入外帐(也叫冷帐)。

楚科奇人的妻子不仅是床伴,更是生活助手。她必须协助丈夫喂养驯鹿、长途迁移后迅速搭建鹿皮屋,并且每天敲落冻结在内帐的薄冰。

苏联民族学家弗拉基米尔·博格拉兹在其著作《楚科奇人》中指出,楚科奇男子除非患生理缺陷,否则必须娶妻。其他一切理由都不是单身的借口,因为生养后代是部族延续的保障。家里必须有人缝衣服、带孩子、敲内帐。

冻原地区条件艰苦,单身女人(寡妇或离婚者)无力独自生存。即便她被允许待在某个部落内,也只能仰赖施舍果腹。寒冷的冻土不讲究人道主义,所以单身女人为免饿死,总会想尽办法找个丈夫。

严峻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与别处不同的审美标准:女人以强壮、坚韧、长期耐劳为美,最重要的是保持健康,因为楚科奇人传统没有“助产”的概念。楚科奇女人分娩时进入一顶小帐篷,自己努力把婴儿生下来,或者难产死在里面,无人帮她。

由于楚科奇人是所谓“异教徒”,自然不看重“童贞”。他们管少女叫“未使用过的女人”,管没丈夫的女人(离婚或丧偶)叫“独居妇”。

楚科奇人热爱性交,对此毫不隐讳,毕竟极夜漫漫,还能做什么有趣的事情?尽管如此,弗拉基米尔·博格拉兹仍认为楚科奇人在性观念方面比半岛其他居民更“纯洁”。他援引资料说,20世纪初楚科奇半岛俄罗斯人及俄罗斯化土著民族当中,婚前处女寥若晨星。“淫荡”现象十分普遍,女孩13岁就有了性生活。

楚科奇少女成熟较晚,而且民族学家指出楚科奇少女相对拘谨和自负。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与未到一定年龄的少女性交是有罪的。楚科奇少女通常回避陌生人,但很多人都有情郎,甚至生下子女。楚科奇人称呼这种关系为“秘密之爱”,不歧视非婚生子女,某些父母还会把全部牲畜遗赠给女儿的头生子。

可惜性行为并非总是基于两情相悦。有时候楚科奇男子会陷入疯狂状态,变成所谓“害人萨满”,试图强奸游牧营地全体女性,老妇亦不放过。另外,如果少女拒绝男子求爱,也可能发生强奸。楚科奇人对于外族女性尤其俄罗斯女性有着异乎寻常的“钟情”。博格拉兹表示,他从没见过强奸不受刑罚的案例。

与堪察加人或科里亚克人不同,楚科奇丈夫对通奸行为看得比较淡。他可能会恼怒,然后跑去睡奸夫的老婆,以此“报复”对方,甚至由此建立新的肉体关系,将来或许发展成群婚。

楚科奇人正式的婚姻大概有如下几种形式:亲属通婚,多为中表之亲,但也有叔伯娶侄女的,亲兄弟姐妹甚至父女秘密同居的现象亦存在。亲属通婚往往在孩子年幼时缔结,从小培养感情,以便长大习惯彼此。另一种做法是娶童养媳,甚至有指腹为婚、预先谈妥的。

婚姻中夫妻双方年龄差距可以很大。比如奥洛伊村某位父亲替五岁儿子娶回二十岁妻子,为此将十二岁女儿嫁给某三十岁男人。此例实际是两个成年男人的再婚行为,但与邪淫无关,因为家庭生存需要劳动力。

而当楚科奇男子真心实意追求爱恋的少女,他可能面临从敌对部落偷出情人或经受一系列考验的窘境。

最常见的婚姻形式应该说是预备婚(或试婚),即年轻小伙到未婚妻家帮准岳父干几年活。当他在未婚妻家生活期间,共住一顶鹿皮屋,频繁跟少女发生肉体关系,最后才把她领回自己的鹿皮屋。

预备婚开始三个月后少女的父亲有权拒绝准女婿,那么这位青年的劳作统统白费,甚至讨口饭吃都不行。试婚失败是巨大的耻辱,一旦被准岳父拒绝,半辈子抬不起头来。

故而楚科奇青年在把女孩“哄到手”之后,会想法设法成为她事实上的丈夫,然后怀着喜悦心情把妻子从娘家部落领回自己鹿皮屋。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岳父家试婚半年到一年后,而且没有任何“初夜问题”,因为新媳妇大概已经怀孕了。

原文:俄文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翻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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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俄罗斯人婚姻生活观念

淫乱有之,鞭挞有之,男子娶妻不过三次……本文将为您列举所谓“中世纪”时期,古俄罗斯农民阶层怎样过自己的婚姻生活。

不娶瘦妻

古代俄罗斯人认为营养不良的女子毫无价值:万一怀不上孕或生不下孩子咋办?身体消瘦被视为病态,娶个“有病”的婆娘回家才叫有病呢,不划算。而且娘家人既没把她喂胖,恐怕有啥问题吧。

面上有痣,眼中无爱……

今人脸颊长痣可以叫美人痣,古代女性却觉得这就嫁不出去了(以及带有其它身体特征:胎记、割伤痕、碰伤痕等,更别提重大残疾)。鼻炎、嘶哑也可能有碍媒人(或潜在的婆家人)观感,所以在他们到来前,女孩子必须有所准备。

曾经健康,后来糟了

然而矛盾的是,原本健康的新娘也会“变糟”。举个罗曼诺夫皇室的例子:当米哈伊尔·费奥多罗维奇相中可怜的女贵族玛丽亚·霍洛波娃为妻时,此女忽然发病:“持续呕吐,腹内如翻江倒海”。于是婚事告吹,玛丽亚被亲戚们流放到托博尔斯克。其实,她这场“病”完全要归功于未婚夫的母亲(人称“马尔法修女”的克谢尼娅·伊万诺夫娜),后者悄悄塞给她一块带变质奶油的甜食。

打扮漂亮再出门

如果说少女不准独自离开父母家,那么已婚妇女未经丈夫许可同样无权擅自外出,即便上教堂也不行。但只要她们走到户外,肯定少不了一番涂脂抹粉——“虽然是如此的粗糙和扎眼,就好像一捧面粉拍在脸上,一刷子红漆擦在唇上”。

贵族妇女使用密闭的轿式马车出行,车厢覆盖红色塔夫绸,“肃然端坐,庄严如女神”。拉车的马用狐狸尾巴装饰,仆人跟着一路小跑。

鞭妻勿使人知

十六世纪汇编各种家训守则的《治家格言》一书对某些习惯做法提出了限制。它建议打老婆“不要当着外人面,只可限于夫妻间”、“礼貌挥鞭、手手相牵”。而且,书中还收录了各种“人性化”的呼吁:“眼睛不许打,心口不准捣,靴踢、手杖俱不可,铁器、木器最严禁”。因为:“如此打妻增愁烦,箴言谚语自古传,耳聋眼瞎脚脱臼,头痛牙落手指断,惩戒孕妇尤须缓,勿伤腹内小性命”。所以外国人会惊诧:“俄罗斯女人将频繁的殴打和鞭挞视为一种真挚的爱,如果不挨打,意味着丈夫厌恶自己”。

睡其他女人属于淫乱,不算通奸

如果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春宵一度,这不算通奸,只是淫乱行为而已。男子通奸指的是与其他女子长期维持性关系,或包养情妇。

已婚女子有淫乱行为者要受鞭打,送修道院反省若干天,吃面包清水。之后,丈夫会因为她耽误了这几天的家务再打她一顿。不过,若丈夫选择不追究妻子淫乱,他本人就要受惩处。

美酒香吻飨高朋

尊贵的客人享用完宴席,另有餐后甜点供应。为表示对他特别的敬意和喜爱,女主人盛装打扮款款走来,亲手奉上一杯伏特加。1643年,荷尔斯泰因大使亚当·欧列利造访列夫·什利亚霍夫斯基伯爵,他如此描述这种礼节:“伯爵夫人向我走来,她面容十分秀美……身后仆人捧着一瓶伏特加和酒杯。她首先向夫君垂首致意,并亲吻他。然后吩咐倒酒,轻抿一口,送至我面前,如是三次。之后伯爵希望我亲吻她,而我着实不习惯此等殊荣,只敢亲吻夫人手背。不过他的意思显然是希望我嘴对嘴。所以,我基于对这位高级贵族的深深敬意,必须接受这种符合他们习俗的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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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灰不是罪

“似乎除俄罗斯之外,任何地方都不存在这种情况:公公与儿媳私通几乎被视为家常便饭,甚至特意起个名字叫——扒灰(снохачество)!”——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儿按:想必他没读过《红楼梦》吧)

这种公公和儿媳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在古代俄罗斯农村十分常见。儿子长年在外当兵或打工无疑是助长其蔓延发展的主要原因。年富力强的公公怂恿或胁迫儿媳与自己同床共枕几乎总能成功。旁人也不会对此有所谴责,通常他们理解地表示:“他喜欢儿媳妇。他跟她像夫妻一样生活,这是爱的体现。”

过够了就出家

倘若婚姻关系难以维系,夫妻之间永无宁日,其中一方可以进修道院。如果丈夫选择出家,妻子另嫁,那么丈夫可以担任神职人员,即便他以前是个酿酒匠也无妨。如果因为妻子不生育,被送进修道院,则丈夫有权在六个星期后再娶。

根据十八世纪《雅罗斯拉夫大公律例》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可以休妻:偷汉私通,且有见证;未经许可与外人交往;意图谋害丈夫生命,或知情隐匿不报。反之,如果丈夫“诋毁污蔑她失节不忠,却无证据”,妻子可以提起离婚。丈夫长期离家不归甚至音信全无者,也构成离婚理由。

结婚四次犯天条

圣额我略·纳齐安曾言:“结婚一次合情合法,结婚两次是人类可饶恕的弱点,三次等同作奸犯科,四次者无诚背信,活得像猪”。话虽如此,鳏夫和离婚另娶的,再三再四皆有之。教会尽管谴责第三次婚姻,但总归承认这样比活在罪孽中好一些(译注:可能指非婚性行为)。至于四婚,坚决视为非法,立即解除,主持结婚仪式的神甫即便不知情也要剥夺职衔。

欲行交媾,帘遮圣像

履行夫妻义务虽然合法,但人们仍然觉得虔诚些好。两口子上床办事儿前,应当摘下贴身的十字架。若房间内悬挂圣像圣容,应当仔细遮盖之。而且当日最好别去教堂,如果确有不可推迟之事由,必须彻底洗浴,另换洁净衣衫前往。

寡妇当家

死了男人且不再改嫁的女子,自动获得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剥夺的一切权力。她有权处置财产,成为家中不折不扣的女主人。只要行的正做的端,这位寡妇将获得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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