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制时代
1663年沙皇阿列克谢·米哈伊洛维奇在位年间,俄罗斯首次建立养老金制度。但当年不叫“养老金”而叫“治疗费”,即发给退役军人求医问药的钱,战场受伤越重钱就越多。无伤残的老兵通常会分给土地,自食其力过活。俄国“治伤养老金”的出现比欧洲最早的养老金晚了近两百年,目的也截然不同。十五世纪下半叶法王路易十一年间的法国已经有了退休金,其名称源于拉丁文”pension”(付款),不是付给那些急需经济援助的人,而是赠予国王的侍从和高官显贵。
到了十六世纪后期,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让-巴蒂斯特·柯尔贝尔开始给水兵发放军人养老金,因为那几年法国正跟荷兰开战,该制度有利于舰队招兵。
彼得一世年间俄罗斯出现了第一部规范养老金(社会支付或赡养费)的法律,仅惠及军人群体。1720年皇帝签署《舰队在海上一切事务之条例》,其中专门规定:因伤残或衰老不适合服役的水兵下船后的生活,取决于他们的健康状况及个人意愿。所以一些人获得晋升,安排到陆地从事相对轻松的工作,另一些不能继续当兵的人或送军医院免费吃住,靠朝廷供养,或领取年薪自谋生路。
同样在1720年,彼得一世还颁布了《退役军人养老金》法令,其目的与十六世纪法国的政策类似:“为退役军人提供体面的终身养老金,避免他们玷污军队荣誉”,并且“使所有人在仰望和期待皇帝陛下仁慈的同时,更加勤奋热忱服役”。但该法令仅适用于已有积蓄的军官,贫穷士兵依旧靠微薄工资生活。
尽管新法并不完美,但现代养老金立法的雏形正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上述《舰队条例》规定为阵亡水手的遗孀和孤儿提供补助,今天称为遗属抚恤金。
叶卡捷琳娜二世年间,不仅军人,教会和医务界官员也开始领取养老金,不过有资格拿这笔钱的主要是军衔较高的退伍军人。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现代“工龄”的概念,即工作年数。那时候想领取养老金必须服务至少20年,与今天相比几乎没区别:现代俄罗斯人领取养老金所需的工龄根据职业不同,通常在17.5-25年之间。
后来,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叛逆儿子保罗一世修改母亲的法令,从此养老金只发给“无过失人员”,即工作期间未受任何惩罚处分,否则从头计算工龄,之前的苦劳勾销。而军人养老金领取者进入官府改任文职的,有权享受国家津贴,使其收入不低于养老金。
可以说,十九世纪之前的所谓“养老金”实际是来自皇帝、朝廷的特殊恩典。1827年尼古拉一世年间俄罗斯首次制定了详细的《养老金条例》,运作方式如下:全国设立统一养老基金,一部分钱来自在职在役人员的薪资扣款(1828年约占工资的41%,1867年约占29%),另一部分仍由国家财政支出。退休后的养老金额度直接取决于军衔或工龄:服务25年者领取相当于工资一半的养老金,服务35年者领取工资全额。军官或文职官员被分为九个品级,他们去世后养老金终身发给遗孀,若无遗孀则发给儿子直到17岁,或发给女儿直到21岁或结婚为止。
领取国家养老金的退休人数不断增加,国库支出随之上升。然而养老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市面物价高涨,养老金逐渐失去意义。这就需要钱来保障养老金规模,也要满足新的观念:那时养老金已不再被视为特殊恩典,也不是对最优秀者的奖励,而是一个人奉献大部分生命服务社会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基于此,1853年俄帝国颁布了新修订的《养老金条例》。
1870年代初俄罗斯经济排名世界第15,国家用于养老金的支出竟不足预算的4%(其他强国约6%)。显而易见,国家财政无法为全体退休人员提供保障。因此,政府决定保留对因病或意外伤残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以及部分军人和公务员的养老金支出。至于其他人,另设非国家性质的养老基金,员工在职期间缴费,退休后从该基金领取。这类基金在对国家战略至关重要的行业中是强制设立的,例如修造铁路的公司。然而即使到了19世纪末,俄罗斯的养老保障仍然无法惠及全体退休者,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满足年龄、因残疾或失去赡养人而需要养老金的劳动者能够领取。部分军官、学者和教师、国营工厂工人、医生和护理人员因长期服务也可领取。所以19世纪国家积极发展民间养老基金,甚至农民在农闲季节进厂打工也能为自己积攒养老金——雇主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款项存入储蓄补充基金,固定在该员工的个人账户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彻底改变了国家局势,统一且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终究没建立起来。比照邻邦,1889年德国决定为全体70岁以上的公民发放养老金。
苏联时代
1917年苏维埃政权建立,探索推行普遍养老金制度,希望让养老金成为全民共享的福利。尽管这一目标未立即实现,但自革命初期起便开始发放伤残抚恤金和遗属抚恤金。1917年通过了《关于为伤残军人增加养老金》的决议,1918年通过了《关于批准劳动者社会保障条例》的决议。1918年РСФСР人民委员会颁布法令,赋予“因丧失工作能力或失业而失去主要或部分收入”的公民领取社会补助的权利,意味着“补助”要么是失业救济、要么是残疾抚恤。
进入1920年代,享受工龄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不断扩大:1921年“在人民教育事业中有贡献的老年和伤残教师”能够申请更高养老金;1924年科学家和高等院校教师被纳入其中;1925年又囊括了全体中小学教师;1929年,矿业、冶金、电力工业及铁路、航运的职员终于开始领取养老金。具体数额根据工资水平、劳动条件和家庭构成来计算。
1930年苏联颁布了《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条例》,用社会保险制度取代国家养老金制度,其中规定凡国有企业职工都有权申请养老金。1932年设定了我们后来熟知的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同时要求男性工龄25年、女性20年。
但必须注意的是,当时的苏联主要是个农业国,国家没有为占人口大多数的集体农庄庄员和农民提供养老保障。那么怎么办呢?首先,由于不存在国家养老金,各个企业承担了建立社会基金的重担。但在集体农庄,农业劳动组合的管理层必须根据集体决定建立社会基金和互助账户。须知集体农庄的预算主要用于满足眼前需求,往往导致集体农民退休拿不到现钱,代之以实物——粮食、干草、劈柴等。再者,这项福利并非强制性,所以境况好的集体农庄按时发放,度日艰难的集体农庄不见分文。
据历史学博士塔季扬娜·季莫尼介绍,1950年代初沃洛格达州社会保障部门调研各地区进行的消除和预防贫困工作,发现高龄及患病老人、部分单身(通常70岁以上)者被迫“乞讨过活”。这样的人在该州每个地区从十几名到几十名不等。然而1939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早已记载:“只有在苏联,公民年老、患病和失去劳动能力时可以享受物质保障。”并写明了1938年国家预算中为这些支出预留的金额:34.6亿卢布。
不过正如历史学博士弗拉基米尔·马姆亚琴科夫在其著作《苏联的养老金保障》中所写,只需简单算一算:全国总人口1.6亿,养老金领取者占15%,则平均养老金为150卢布(旧币,即货币改革后的15卢布)。“那时候一米毛料子价格(旧币)为87卢布、一双靴子或鞋子50卢布、一米丝绸36卢布、一立方米木材18卢布、一双拖鞋11卢布”。
尽管1950年代情况总体上有些改善,仍不很理想。公民没办法公开抱怨养老金过低(或无养老金),所以他们发明了相当有趣的方式表达不满。马姆亚琴科夫举了一个例子:1954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选举期间,在某个投票箱内捡出一张选票,上写:“养老金问题至今未解决。养老金定为90-155卢布,这在现行物价下明显不够。这点钱只够一个人买面包吃,除此之外他无法再获得什么维持生活”。
1956年是苏联养老金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时刻,当年通过了《国家养老金法》,明确规定了老人退休金、残疾抚恤金、家庭顶梁柱身故后的遗属抚恤金,统一了退休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并为全体公民设置了统一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金数额和退休年龄还要考虑是否在有害条件下工作、在恶劣气候环境中工作,以及从事某些社会重要工作(如医生和教师)。
这部法律立竿见影,确实大幅提高了全国养老金(平均上涨81%),并规定最低养老金300卢布、最高1200卢布(即货币改革后的30卢布、120卢布)。但需要强调的是,普通劳动者最低工龄依然是男性25年、女性20年,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最低养老金仅为75卢布(7.5卢布),真令人哭笑不得。再者,1956年法律仍未惠及集体农民,相关立法1964年才通过,而且集体农民的退休年龄比非农劳动者更晚:男性65岁、女性60岁。货币改革后,农村老头老太通常只能领到12卢布,1970年代约14卢布,1985年终于涨到40卢布(当年全国平均养老金90卢布,城市养老金70-120卢布)。
另外,根据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副教授柳德米拉·伊万诺娃-施维茨的说法,集体农庄退休者为了自证工龄,必须寻找几名见证人,证明其某某年至某某年确实在农庄工作。
众所周知,苏联自始至终未能实现人人平等。自1920年代起社会上已存在养老金远高于最高标准的特权群体,被叫做“个人养老金领取者”,也就是“为建设苏维埃国家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他们分为联盟级、共和国级和地方级三个级别,1977年个人养老金分别为250卢布、160卢布和140卢布。但一般认为“地方级”似乎更吃香,因为他们享受“联盟级”没有的各项优待。苏军将领养老金也超过250卢布。国家领导人退下来之后,比如尼基塔·赫鲁晓夫,从1965年起每月拿500卢布,其他高级党政官员实际到手的也往往高于“联盟级”。此外,还有针对长期任职的党务工作者及老布尔什维克——帝制时代被流放者和政治犯的额外津贴和特殊福利。不过这类人员数量毕竟有限,对整体情况影响不大。
另一种特殊情况是早年被监禁,如今需要办退休的公民。他们的劳动不计入工龄,虽然可想而知这些人在劳改营绝非无所事事——要么在西伯利亚原始森林伐木,要么在摩尔达维亚缝手套。当时的老年囚犯常说:“契卡分子把我的养老金夺走了”。
好在斯大林死后,因政治罪名受镇压的人在劳改营的连续工作年数被计入工龄。由于他们在偏远地点服刑、砍树,考虑到北方环境和其他系数,养老金甚至高于那些看守他们的狱卒。不过,俄罗斯劳动联盟理事会成员、俄联邦劳动部前副部长帕维尔·库久金对此指出:“只有在他们获平反的情况下才成立”。1982年帕维尔·库久金因“反苏活动”被捕,在列福尔托沃监狱关了一年多,开庭审判前夕РСФСР最高法院主席团决定赦免他,因此重归自由。他回忆:“当时我还没平反,直到1991年相关法律出台。之后他们恢复了我的工龄和养老金积分,并根据我被监禁的时间支付了一次性赔偿,甚至还给了一点优待,我可以选择实物或现金形式领取。”
库久金介绍:苏联时代,企业领导通常在表现良好的员工退休前五年给他涨工资,因为养老金数额是根据过去五年的工资计算。至于那些工龄不够的人,就只能干瞪眼了。柳德米拉·伊万诺娃-施维茨也持相同观点:“我虽不敢很肯定,但在某个时期,那些被称为‘反社会分子’的公民根本没有养老金。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有哪怕很短的工龄,否则老了怎么生活全凭个人本事。”
教授说的“反社会分子”包括苏联时代所谓的“寄生虫”。执法部门在街巷或酒馆抓捕这些人,第一次、第二次给予训诫谈话,第三次就会被人民法庭强制驱逐到远离中心城市101千米以外的地方参加劳动。如果他们不逃跑,乖乖在集体农庄盖牛棚或刨土豆,那么101千米以外的工作时间会被计入工龄。
前文提到1985年全国平均养老金90卢布,但四分之一退休者领取的是最低养老金,维持生活只能说勉勉强强。例如,1985年一千克香肠2.69卢布、奶酪2.34卢布、肉1.89卢布,一打鸡蛋1.03卢布,进大众餐厅吃一顿最简单最廉价的正餐差不多也要1卢布。易言之,这笔钱刚够一个人饿不死,但年迈且患病之人显然还有其他开销。
农村老人依靠菜园、家禽家畜和在集市上销售天然食品(牛奶、蔬菜、肉类)维持生计,毕竟那时的老百姓还不知道如今被广泛使用的食品化学添加剂。城市老人没这条件,许多人仰赖亲属资助,或搜寻楼道找玻璃瓶。顺便说一句,捡瓶子也算一门不错营生,每个空瓶卖12戈比,运气好的话捡一天可得2、3卢布。
苏联晚期,退休人员数量迅速增长,而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支付却保持不变,差额由政府补贴来填补。复杂的养老金体系、普遍的混乱和不透明的制度进一步加剧了问题。在1980年代石油危机大背景下,政府的社会支出显著影响了国家预算赤字。总之,不应站在今天的高度美化过去——许多苏联退休者的生活毫不轻松。然而正如柳德米拉·伊万诺娃-施韦茨所言,那时的养老金制度有一个优点,或许值得借鉴:“如果某人退休后继续工作,他的养老金会定期增加,因为工龄涨了,而且还在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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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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