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联时代,政府会以牵强附会的理由把人送入特种精神病院,炮制出毫无根据的“诊断”,再对患者进行“煞费苦心”的所谓“治疗”。现为媒体主编、记者的精神病学家、医学副博士彼得·卡缅琴科作为亲历者,为我们揭开了苏联“惩罚性精神病学”的一角:
学界弃儿
1983年全联盟神经病及精神病学会自愿退出世界精神病协会(WPA)。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在维也纳召开的下一届国际大会上就会被人家耻辱地逐出了。
时任克格勃主席维塔利·费多尔丘克就此事向苏共中央报告称:“敌方情报机关准备在1983年奥地利世界精神病学代表大会上实施新一轮反苏行动”。
WPA将苏联同行排斥在外的主要原因,是基于一个调查滥用精神病学的国际委员会的结论,该委员会收集了大量“苏联出于政治目的系统性滥用精神病学”的证据。而苏联自己直到1988年才承认利用精神病学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当年1月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关于给予精神病学救治的条件和方法的规定》,旨在取缔基于政治动机使用精神病学对公民施加法外迫害的现象。该《规定》是苏联历史上第一部规范精神病医疗服务的官方条例。
但在此之前一切都听部门指令,这些指令不登报刊载,外界无从得知。
1988年《规定》通过后,原由苏联内务部管辖的11所特种精神病院转隶苏联卫生部,另5所关门停业。77.6万名公民被从“精神病人登记册”上删除,次年又删除了约100万。同时修改精神病院收容、治疗患者的条例。
本人(投身新闻出版界之前)曾在精神病学领域工作十年半,其中六年(1982-1988)在莫斯科第15市立临床精神病院做精神科大夫。先声明:我从未专门研究过苏联滥用精神病学的问题,所以下面只讲自己亲眼目睹的事情。
从精神病院到建设岗位
苏联年间,把一个人送进精神病院比现在容易得多。对人进行治疗不需要本人同意。
正常情况下,准患者先到精神神经病防治所(ПНД)治疗,然后独自或由亲属陪同到精神病院住院。这个转诊过程需要医生开具《初诊书》和住院必要性理由。
接诊室的值班大夫对患者进行评估,出具《入院诊断》,根据患者病情程度、以及对本人和他人的危险性评定为“严重”或“普通”。若发现自杀倾向,则标注“自杀”。然后带患者洗澡、理发(如果需要)、换病号服,送至病房。病房按性别分男女,进一步细分为“急症”、“疗养”、“老年”(顾名思义)和“少年”病房。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精神病院设有“酒精科”,收治慢性酒精中毒者。这类人也会被送去劳动医疗防治疗养所(ЛТП),强制治疗酒精中毒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比如”ЗИЛ”汽车厂。后来精神病院的“酒精科”一律转到专门的成瘾性戒断医院。但在此之前,我还当了一段时间的市立15院“酒精科”(100张床位)主任呢。
为了把某个人合法送去ЛТП,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诊断为慢性酒精中毒2期或3期,2-3个疗程无效,被醒酒所收容,公安局出具的申请书和工作单位的劣迹评定。然而警察厌恶游手好闲的酒鬼,常常不跟任何人商量就直接把他们扔进ЛТП。我这个大学刚毕业的毛头小子却要确定一群大男人的命运,只好尽力凭良心办事:劝说、治疗、弥合、打马虎眼……
确实没治的顽固酒鬼最后终究进了ЛТП,乖乖加入发达社会主义建设大军。可他们能干什么呢?有些接受劳动医疗防治的人一出来就迅速崩溃了。
假钱和政委之手
所以,大多数患者是自愿住院的,但也有强制收治的。对于已经登记注册的暴力型患者,可以呼叫精神病院出车接:值班大夫开单、护工用约束带捆绑,以最快速度送院。警察局、醒酒所和国家机关都有权呼叫精神病院接人,特殊情况下病人被径直带到值班的精神病医生面前,由他亲自开住院单。
如此一来,精神病院实际收容了许多外埠人:流浪的、告状的、突发奇想的、讨说法的,多数被从街头、火车站和国家机关接待室直接送来。
1985年春的某一天我正在值班,文化部接待室送来一位衣衫不整的男子,手里拎着塞满旧报纸的皮箱。他是科斯特罗马州人士,来莫斯科递交自己用旧报纸制作的胜利40周年纪念碑全尺寸设计稿。据他说纪念碑高约100米。
在护工监视下,我请这位民间艺术家展示纪念碑设计稿的局部。大约半小时后,诊室里出现一尊摇晃、歪斜的奇怪纸质结构。男子说这就是“政委之手”的样子,紧紧攥着被纳粹分子射杀的党员的党证。
必须承认,我缺乏空间想象力,所以没本事欣赏这尊造像的优点——运气欠佳的艺术家进了“急症”病房,祖国纪念碑艺术很可能因此失去潜在的杰作。
还有一次,民警逮捕送来一名“恶意造假币者”。这个倒霉蛋把报纸仔仔细细裁成长方形,圆珠笔写上“鲍里斯的卢布”,买东西付款时被抓。虽然他拒不认罪,但还是要接受治疗。
苏联游民在哪里
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苏联的街头看不到流浪者?很简单:民警会把外埠人集中送到市立精神病院值班室。流浪者洗个澡,暂时收入病房,医生想办法问明他从哪来、受了什么委屈。等攒够一批再统一送他们回老家。
到了老家医院,有亲戚找亲戚,没亲戚进当地精神病院。编个诊断出来根本不是问题。有没有脑震荡?有!那就写:“慢性酒精中毒导致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性损伤”。
不肯住院的直接“绑来”——用宽条粗帆布捆扎。我印象里从没见过给人穿拘束衣的。到了病房,暴力倾向者在观察室打屁股针镇静,一般是氯丙嗪(2ml肌注),必要时用华夫格毛巾固定在床上,双臂双腿绑于床架,安全又牢靠。
观察室8-12张床,护工24小时值班,女观察室当然是女护工。市立15院的女护工传统上来自谢尔普霍夫,因为医院靠近卡希拉公路,从那边儿招人相对方便。这些五六十岁妇女身强力壮,训练有素、勇敢果断,可以闪电般击倒并捆绑暴力患者。病人进了病房门一锁,命运完全取决于大夫的专业技能和道德良心。
苏联精神病院收治的患者绝大多数存在明确指征,到今天也要承认这一点。包括各种因素导致的急性、慢性精神病:抑郁症、神经官能症、精神变态、反应性精神病、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性损伤、癫痫、各类先天及后天痴呆等…… 这些人如果到今天的医院,按照现行标准进行诊断,也是要收治的。可惜,当时不光有这些人。
观其行迹,查其心境
我当大夫那几年的精神病学实践基本在女性青少年病房。很大,一百张床,占据两层楼。“三个半”医生负责,也就是每人要管30位患者。
患者都是14-18岁有各种精神病态的女孩子。由于国内其他地方没有专门的青少年精神病机构,所以最难治的全送来首都了。患者多自然任务重,有时超额收治110-120人。好在工作人员业务熟练,药品不缺。社会主义一体化的作用于此体现:匈牙利和民主德国的制药业十分发达,足以向苏联和经互会成员国提供足够数量的高品质药物。
然而问题在于,许多青少年只是由于反社会行为就被送来。逃学、离家出走、饮酒、性交、反抗警察等都被认为是“该关疯人院”的充分理由。
那些往往来自不正常家庭的青少年可能仅仅因为晚九点后在单元门口、儿童广场或凉亭结伴同坐,或因举止无礼、地段民警看不顺眼就被逮捕。先带到居住地警察局儿童室登记,接着办拘留,再叫父母来问话。多次警告之后,负责青少年事务的专员联络ПНД,送孩子进医院。不过话说回来,他们没进成人病房而是到了我们这儿,其实是件好事。
只要一个青少年“反社会分子”被照例送到医院做检查、被诊断患病(医生不可能写一份无诊断的含糊病历),那么警察就不再对这个“疯子”负任何责任,同时提高自己的业绩。
可医生怎么处置他们?一方面,是精神变态儿童、性乱交小流氓、女酒鬼和吵闹鬼。另一方面,那些实际被强制拖来的孩子,是安静忧郁的宅家少女、低能的精神分裂、患严重神经性厌食症的女优等生、恶性癫痫患者和一心求死的癔症患者…… 结果低级别医务人员和病人自己会把这些人根据“行为”和“心态”分作两类。对前者而言住院是一种惩罚,后者则需治疗甚至挽救。
在拥挤的环境中,几乎不可能把二者完全隔离。“行为有病”的会跑去欺负“心态有病”的,躲着工作人员辱骂嘲笑她们,抢东西,甚至动手打。早晨查房,“安静房间”的病号多半有点鼻青脸肿。不用说,患者、家属包括工作人员都不喜欢发生这种事。我们不得不采取惩罚措施。
索佛新交叉
企图逃跑、攻击病友、偷窃和在病房吸烟属于最严重的违规。对于轻微违规,惩罚可能是剥夺散步时间或延迟出院,但多数时候这样做没什么用。就连父母、老师和警察在“外头”都没法子管制他们。何况真正的患者和工作人员也该受到保护。
最有效的行为矫正手段是“索佛新”——桃油溶解的无菌硫磺注射液。这种热疗法药物在苏联原本针对精神分裂症和梅毒,肌肉注射会导致明显发热效应,体温急剧升高,促进新陈代谢,帮助精神类药品更好吸收。不过,它更多地作为一种惩罚手段在临床应用。
虽然它不会对健康的身体造成实质损害,但40℃以下发烧和注射部位剧痛足以令不良少女记忆深刻。她们被告知索佛新是住院治疗的重要环节。打过这种药之后,该上厕所上厕所,该进食堂进食堂,再无意愿和力气违反管理制度。
注射位置通常在一侧臀部,偶尔在双臀或肩胛骨下方。还有所谓“索佛新交叉”:同时在双臀和两侧肩胛骨四点注射。我们病房从没用过,但我知道成人“急症”病房有用作惩罚手段。
我见过最恶劣的做法是在没有矫正器(корректор)的情况下联合使用索佛新与氟哌啶醇。索佛新导致发烧和注射部位剧痛,氟哌啶醇引发肌肉抽搐,真是地狱般的体验!而这正是我行医初期短暂干过的男性“急症”病房主任惩罚患者的方式。
一个疗程的索佛新之后,女患者行为彻底改观:信誓旦旦向父母、警察、老师、医生保证做全世界最好、最听话的人,考试拿满分,永不来医院。这番经历对许多人来说刻骨铭心,有助她们在“外头”举止得体,至少不被抓住。
“教她们吧!娶她们吧…… 每个都得治!”
无论患者是因为“行为”或“心态”来到我们这里,我们都替她们感到遗憾,竭尽所能施以援手。但做到这一点有时并不容易。
有一次我安排了若干人9月1日之前出院,好让她们准时开学。否则难免要补很多课,更容易出现旷课。上午开会,我们戏称为“房顶工碰头会”,医院的主任医生得知将有许多人出院,大发雷霆——因为他之前曾遇过这种情况。发火的原因是今年夏天医院未完成床位日计划,所以他禁止任何人出院。我告诉他孩子们需要上学,主任医生面红耳赤,跳着脚尖叫:“教她们吧!娶她们吧…… 每个都得治!”
但我终究放她们走了,有些人已进入康复休假阶段,有些人根本没病,只是被假病案困住,再不让出院就形同犯罪了。
对于那些没病的患者,如何写诊断是个大问题。如上所述,当务之急是把病案存档、下出院诊断。此外,为了统计需要,还得按照官方的精神疾病分类法进行编码。
不存在“精神健康”这一说,做这行的原则是“来人就要下诊断”。我既要想办法让这些人不被列入精神病人登记册,又要避免自己被抓住。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某17岁女生十年级毕业后的暑假在法院做助理文员,同事们不友好,屡屡欺负她。某日女生再次被训斥,情绪失控,因为是最后下班的人,正好放火焚烧案卷。虽然她登时后悔,奋力扑救,可惜无济于事。结果,一个歇斯底里、灰头脏脸的“疯丫头”进了疯人院。
这女生挺可爱,我能理解她遭遇的麻烦。最后我写了既难以据此追究刑事责任、也无法送她去精神神经病防治所的诊断:“一个有行为和情绪偏差的青少年的急性应激反应”。我甚至找不到适当的分类代码。此类情况真不少。
克格勃分处和告密医生
1980年代初西方人权组织不断指责苏联精神病医生迫害持不同政见者,其结果是全联盟神经病及精神病学会被世界精神病协会除名(虽然我们提前退了)。这些指控几分真实、几分宣传,我不知道。
关于这个问题,我能告诉大家的是,市立15院一号楼四层有“克格勃分处”。至少医院同事是这么叫的。虽然名义上属于15医院,但地位特殊,普通大夫无权入内。即便夜间查房的时候,值班医生也是站在第一道铁门和第二道铁门之间做记录。有人说那里头是治疗精神错乱国安官员的地方,究竟关没关异议分子我也不清楚。
改革之后从可靠渠道得知,市立15院几乎每个科室都有克格勃线人,他们定期汇报与世隔绝的医院门后发生的一切事情。医院的头头是地方党组织负责人,因为这份工作他经常得到公费出国机会。
女良心犯
说起来我也见过一次持不同政见者。1984或1985年,具体记不太清,进来一位叫娜斯佳的16岁少女,姓什么忘了。警察在她母亲陪同下把她送入病房。
在他们看来,娜斯佳最近一年的行为很不像话。她在学校频频找老师辩论,声称苏联是灾祸帝国,苏联体制是法西斯集中营,国家领导人是白痴。拿到国内护照,她直接在上面画纳粹党标志,涂写脏话,要求警察局求逮捕她,或者干脆作为人民公敌关进监狱。
值班民警打电话叫她妈妈把这个“持不同政见者”领回家好生管教。从此娜斯佳就不上学了,跑到阿尔巴特街混社会,头不梳脸不洗浑身邋遢,在家熬夜不睡觉,自称嬉皮士。只吃纸盒装的速食汤,拒绝妈妈做的饭,偷偷带东西出门,说有克格勃监视她,还用剃刀划手。母亲最后实在无奈,找到ПНД,在民警协助下送娜斯佳进医院。
娜斯佳在病房情绪激动,侵略性强,言语粗暴,乱扔用过的护垫,说自己“被克格勃下令关在疯人院”,全院职工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声言自己多么多么憎恨苏联…… 诸如此类。
问娜斯佳为什么只吃盒装汤,她说“妈妈做饭的时候,自己脑子里会涌出不好的念头,所以才不吃她做的饭”。很显然这姑娘病了,需要接受治疗,我迅速制定出治疗方案。
探视时间来了几个熟人要求看看她。我就给他们解释娜斯佳得了什么病,严重程度怎样。几天后“自由电台”播出消息,说一名“良心犯”被莫斯科市立15精神病院强制关押,并在克格勃授意下被注射了强效精神药物。而我本人则被形容为惩罚性精神病学的代表。
再后来不知是谁说动了娜斯佳妈妈,反正她坚决要求女儿立即出院。很遗憾事情变成这样。以上就是我实际经历的惩罚性精神病学。
后记
最后我必须为自己这辈子相当一段时间所从事的职业辩护几句。苏联精神病学一直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为犯罪或惩罚手段,我认为这至少是不公正的。
人们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和道德去评判另一个时代、另一个国家的人和事。我们当今社会认为的许多可怕的、反常的事情在苏联年间稀松平常,反之亦然——我们当今坦然接受的许多事情在那时被视为极不道德、无法容忍的。
我很幸运,曾经与许多优秀的专家、卓越的同事一起工作,我怀着崇敬之心想念他们,成千上万病人经他们治疗恢复健康。但很不幸,确实有其他案例。
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禁止全文转载,引用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