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列宁秘书的骗子

1927年一个名叫鲍里斯·贡科-戈尔昆的诈骗犯被捕,很快就消失得仿佛从没有过这号人物。此人骗术并不高超,却给政府声誉带来严重损害,因为他既冒充“列宁秘书”,又假扮ОГПУ(国家政治保卫总局)首长。而检察机关案卷材料对他的另一些行为则讳莫如深。

“全俄肃反委员会干部”

1935年6月26日,苏联总检察长А. Я.维辛斯基向联共(布)中央斯大林、莫洛托夫和时任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叶若夫报告,针对一起奇怪案件的侦查业已完成:

“苏联检察院已经结束对骗子鲍里斯·巴甫洛维奇·贡科-戈尔昆(又名亚历山大·格奥尔吉耶维奇)案件的侦查。
侦查发现,贡科-戈尔昆持伪造党员证及其他文件,自1907年以来一直冒充党员,并以‘老布尔什维克’和‘内战英雄’的身份在苏联各地招摇撞骗,诈取大笔补贴、各种福利、疗养证和介绍信等。
虽然1920-1927年期间贡科-戈尔昆多次因欺诈被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却都成功逃脱,并凭借伪造文件屡屡冒充‘老布尔什维克’和‘内战英雄’。1926年8月31日贡科-戈尔昆甚至设法申请到个人退休金。此外,贡科-戈尔昆还从一些机关处领取了预支’退休金’,在呈交这些机关的申请中,贡科-戈尔昆自称列宁同志秘书、全俄肃反委员会成员等身份”。

维辛斯基报告中提到,狡猾的贡科-戈尔昆甚至轻易瞒过了警觉的“契卡”:

“1926年12月17日ОГПУ委员会认定贡科-戈尔昆患精神疾病(后来发现是装病),把他送进精神病院,1927年2月逃出,继续行骗。
1927年他在全联盟冶金联合企业谋得差事,预支837卢布出差费,携款潜逃。”

他第二次企图蒙骗ОГПУ失败,维辛斯基报告称:

“1927年9月9日他在基辅被捕,再次送进精神病院治疗。ОГПУ委员会随即判处他3年劳改,但贡科-戈尔昆再次脱逃并躲藏起来。”

两次失手之后,以骗为生的贡科-戈尔昆行踪愈发诡秘,变得很难抓:

“1929年8月贡科-戈尔昆到新舒罗夫斯基水泥厂上班,担任业务主任,贪污1500卢布潜逃。
1932年贡科-戈尔昆使用假文件在哈尔科夫取得一套带家具的终身住房,并向全乌克兰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授予红旗勋章。这套住房被他以4000卢布价格出售。
1933-1934年期间,贡科-戈尔昆多次使用欺诈手段从莫斯科、图阿普谢、阿斯特拉罕、索契等城市的不同部门骗得疗养休假证和现金补贴。
1933年底他被新西伯利亚电力联合企业聘为总工程师,1934年2月在斯维尔德洛夫当经理,1934年5月被卡西莫夫斯基地区任命为地区工程师等”。

贡科-戈尔昆的骗局之所以成功,部分可以归因于革命后混乱局势和新兴社会风尚,在这种大背景下他并不算多么显眼。但1929年党内高层的激烈争吵平息之后,国家领导人着手建立社会秩序,尤其缉拿罪犯和任命干部方面。可奇怪的是,贡科-戈尔昆在这段时期仍继续骗得职位和物质利益。维辛斯基报告亦未明言贡科-戈尔昆为什么突然事败被捕,难道中央领导对此早有察觉吗?

“一套证书”

1937年谢尔布斯基法医精神病学研究所所长Ц. М.法因贝格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答案。贡科-戈尔昆被捕后法因贝格对他进行检查,称其为“患者С”,认为该人能够行骗多年的原因是伪装成苏联精英阶层要人:

“С.在他的圈子里号称‘门路大王’。案情明确,С.扮演的角色既是供应者也是需求者。他在各个机关都有熟人,清楚知道可以从哪里获得稀缺物资,以及追求稀缺物资的人能拿出什么做交换”。

总的来看,稀罕货是用高级优待权和必要文件换取的:

“С.拥有一整套证明文书。他在事业开始之初就骗取了红旗勋章。他有赤卫队员证、红色游击队员证,光荣共青团员证,最高级内部合作社(译注:特供商店)出入证,剧院通行证,免费乘坐火车、轮船证,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线路证。С.领取个人退休金”。

有些时候贡科-戈尔昆又表现得很高调:

“他冒充ОГПУ高级首长,身穿带菱形章的军服招摇过市。另一些场合他以列宁格勒州检察干部的身份活动。有一回他穿着带菱形章和红旗勋章的军服出现在克里米亚,吓唬一个疗养区的负责人,威胁要以无秩序为由逮捕所有人,接着他前往‘马桑德拉’酒庄的葡萄酒仓库,安排运送五百瓶珍稀昂贵的非卖品葡萄酒到莫斯科,然后离开。于是这五百瓶酒按照成本价装车发往莫斯科”。

然而耍花招攫取五百瓶专供国家领导人享用的红酒并不是压垮贡科-戈尔昆的最后一根稻草,“门路之王”也有摸不着门路的时候,难免令他的主顾大失所望:

“在他面前——正如证人所描述的——没有进不去的门。随着‘顾客’越来越多,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С.被抓获,根据1932年8月7日法律起诉”。

“八七法”的严厉惩罚甚至包括死刑,贡科-戈尔昆企图装疯保命。法因贝格写道:

“受试对象的状态在研究所开会讨论之前一切正常。自从对他宣布他精神正常、将被送回监狱的那一刻起,立刻有了相当激烈的反应。他惊惶、哭泣,不停找机会跟医生谈话,极度紧张、慌乱,说自己会被枪毙,说他们‘来了’、‘要走’。不听医生讲话,翻来覆去念叨同一件事,在病房坐立不安。后来送回劳动改造机关,他仍是这种状态,明显变瘦,开始抠抓旧伤疤,形成不愈合的大伤口。他不再照顾自己,满身污秽,抗拒一切,最后不回答任何问题。这样一来他又被送回研究所,行为表现如故,不回答问题,不停走来走去。他持续抠抓伤口,体力消耗殆尽。每当试图把他转移去什么地方总会拼命抵抗”。

“揭发自己和别人”

不过当他的同伙被判刑处理之后,贡科-戈尔昆就换了一幅嘴脸:

“受试对象进入塔甘斯基监狱,随着案情渐渐明朗(其他刑事被告每人获刑5年),他的状况也慢慢好转。开始专心劳动,干活出色,很快被提拔做组长,行为积极活跃,能够自我照顾。最后С.出庭聆讯。法院审理期间受试对象举止平静,交代了一切必要信息。他未表现出任何精神紊乱迹象,审讯中从未啼哭。回答问题干脆利索,供述诚恳,揭发自己和别人,一直强调自己句句真话。实际上他做的很多勾当都没有特别的利益,只因喜欢炫耀、喜欢显示自己能力。尽管审讯过程中需要引用大量材料,但事实证明他是个条理性强、记忆力好的人”。

贡科-戈尔昆显然打算用认罪、忏悔换取从轻发落,可他在侦查期间透露的某些情况被认为属于加重情节。维辛斯基报告指出:

“这些年间贡科·戈尔昆走遍苏联各城市,多次以领养名义从孤儿院带走女童,奸污后再送回孤儿院。
例如,1927年他从新罗西斯克孤儿院带走10岁的叶莲娜·伊萨耶娃,1929年奸污。
1932年以同样方式从孤儿院带走14岁的娜斯佳和12岁的塔塔尔族女童阿比别奸污。
1934年从奥伦堡孤儿院带走14岁的妮娜·加采娃,同年奸污。诸如此类。
贡科-戈尔昆在口供中承认了奸污儿童的事实和自己的冒险经历。
法医精神学家鉴定贡科-戈尔昆精神正常。
根据1932年8月7日法律和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刑法典154条之规定,起诉贡科-戈尔昆一案由我本人提交РСФСР最高法院特别庭不公开审理。检察员已接到指示坚决要求判处贡科-戈尔昆枪决。”

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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