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俄罗斯社会对“失贞”的态度

东正教传统道德要求女人婚前无条件守贞。“妇节”的概念包含了闺阁的纯洁和对婚姻的忠诚。

可是少女的婚前性行为并不总能被人察觉,所以才有“好貂皮揉搓坏了”这句俗话。直到二十世纪初,无论农村或城市,婚前失贞的女子都有可能受罚。责任通常归咎于女子本人及其父母,较少谴责情夫甚至性侵者。作为婚姻的另一方,男子不受“守贞”约束。

“不洁”的新娘一旦被揭发,羞辱随即而至:门窗被涂抹焦油或污泥,贴身衣衫也被涂污,蓬头垢面押着游街,强迫她膝行到丈夫家(公婆家)乞求宽恕,并反复扇她耳光,直到丈夫出言制止。有时候还会让新娘当牛马拖大车,忍受皮鞭抽打。请注意:积极怂恿煽动惩罚的人往往是新娘的仇人,比如求婚不成的男子或心怀嫉妒的女友。

此外,“失贞”新娘的亲属也可能被牵连。十九世纪初卡缅涅茨县法院曾判令新娘父亲挨树条鞭笞,卡卢加地区则强迫新娘的母亲拉着耙子在村里来回走。

如果出现非婚生子,地方教会通常指示村长进行调查,涉事女子被命令膝行爬进教堂三次。在中部省份,“失节女”必须诵读赎罪祷文之后才能缔结婚姻,立陶宛和小俄罗斯地区则是用锁链拴在教堂门前台阶,鞭打或不鞭打。

同时必须指出,民间社会对某些情况的婚前失贞的宽容度其实高于婚后出轨。比如贵族老爷、少爷勾搭美貌农女,乡亲们可以假装看不见,因为其中涉及利益交换,女方也有“好处”。但淫乱放荡万万无法原谅。

检查童贞有各种方式——新娘被带进某个房间,强制要求讲述生活细节,一旦被认定“不洁”就要受辱。如果她进房间前主动“招供”,则免于惩罚。新郎把新娘的睡衣或打破的器皿当作“贞洁证据”向宾客们展示,表明他是第一个得到此女的人。但更多情况下,年轻丈夫会主动隐藏妻子的“污点”,此中逻辑是:“虽然羞耻,总比没有强!上哪再弄个老婆?”

距离俄罗斯中心越远的农村看待“童贞”的态度越宽松。特维尔省偏远地区从不以此为由惩罚女人,喀山、彼尔姆的乡村不认为这种事算“家丑”,缅泽林斯基县“拖油瓶”女人出嫁的机会反而更多。俄罗斯北部虽然也重视“贞洁”,但不进行羞辱性仪式。

因此可以说,广大农村地区对“失贞”问题多数视而不见,尤其受新郎喜悦、且平素无“淫荡”恶习者。至于商人阶级,他们更不看重虚名,想方设法打发女儿出门子才是正经,无非给一大笔嫁妆,好教新郎及其家族永远闭嘴。

贵族阶层小姐失贞堪称真正的悲剧。上流家庭闺门森严,从不和女儿谈论性话题,也不准阅读“坏书”,婚前禁止同男人单独相处。所以贵族小姐自幼活在大人密切监视之下,后者也可说是某种“贞洁守护者”。上流阶级文化习俗与农村本来就有许多相似,比如新娘如果是处女,那么她父母是会被感谢的。

因此,贵族阶层女儿婚前失贞的现象极少——她们会立即被娘家抛弃,送往农村或偏远庄园,多数以嫁给社会地位低于自己的男人了事。然而讽刺的是,已婚贵族女性的行为更加开放,通奸或“精神出轨”屡见不鲜。

文章最后,我们要说宗教界在择妻问题上是最严格的。神职人员新娘毫无疑问必须是贞洁女,否则将成为他抹不掉的污点:或者进修道院苦修,或者被开除教职。

因为神甫的婚姻是教区居民的榜样,而这亦是他们只能结婚一次的缘故。神职人员不可娶丧偶者、不可娶离异者(曾属于另一个男人)。新娘不仅在要身体上保持“纯洁”,精神同样如此:必得“守妇道”、爱上帝,尊敬丈夫、完全顺从他。

结婚后,神甫之妻应当继续起模范带头作用。直到今天,东正教会仍然严厉禁止神职人员婚内出轨。如果妻子背叛丈夫,或丈夫背叛妻子,那么此神甫在犯下这等罪过之后,即便不进修院,也只能终身当个诵经士或执事,永无晋升之望。

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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