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哪些公民没有国内护照?

苏联护照

苏联建立公民证制度不久,社会上开始流传“有证的是人,没证的是虫”。这句俏皮话来自诗人瓦西里·列别杰夫-库马奇对现实的讽刺批评,涉及苏联各界人民在护照颁领方面的不平等。

苏联的公民证制度始于1932年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苏联身份证制度和强制性身份户口登记》的决议,最初目的就是统计和分类人口。身份证(国内护照)的功能,一方面便于统计人口、掌控人口迁徙,另一方面便于清除城镇中不事劳动生产的人(退休者、残障者除外)。随着集体化措施大规模开展,身份证亦有助揭露隐藏的富农、刑事犯和反苏倾向分子。

虽然在俄罗斯和其他加盟共和国推行了统一的身份证制度,但并非全体苏联人都持有国内护照。例如,当局认为生活在集体农庄的公民根本无需护照——毕竟缺少身份证件使人很难逃离条件艰苦的集体农庄。农民们只能通过正当理由改变居住地的途径领取国内护照,比如上学、参军、到国家机关或工业企业任职等。

另外,1940年之后,国防企业、煤炭工业、铁路、国有银行和储蓄所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的权利也受限制。这些人虽然领取了国内护照,但必须上交管理部门,换发临时身份证件。如此一来,集体农庄农民和所谓“要害部门”的职工就被剥夺了旅行自由和选择居住地的自由(没有身份证走也走不远)。所以,身份证制度确实有助加强对公民的监控。

历史学家М.Н.波将金在《1930年代苏联城市居民身份证制度》一书中介绍,苏联公敌、被剥夺选举权者、刑事惯犯、以及被怀疑持“异见”者,一律不发给国内护照。比方说某人虽在工厂工作,属于工人阶级,但他出身东正教神甫家庭,那么政府部门就可以考虑拒绝他的护照申请。神甫子女缺少身份证件,很可能导致整个人生滑向悲剧深渊。

相比上述那种“可发可不发”的情况,富农和被没收土地者即便削尖脑袋当上工人,也必然拿不到护照。拒绝签发身份证的决定由当地党委做出,对于被拒绝者而言,这就意味着强制驱离某些重点城市(几十万人因此迁出莫斯科和列宁格勒),其他“保密城市”如基辅、敖德萨、明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哈尔科夫、顿河畔罗斯托夫等同样如此。正如一位当代人所言,拒发身份证催生了非法交易、行贿受贿和各种悲剧:“无身份证的人应当消失”,大城市多出一间空闲公寓,偏远地区(主要是农村)多出一名劳动者。

违反身份证制度将被罚款100卢布(当年算巨款),或最长30天劳动改造,屡犯者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判处两年监禁)。

1953年斯大林死后,严厉的身份证制度渐渐松解。那些手持临时身份证的“要害部门”职工领回了自己的国内护照,但集体农庄庄员的处境仍然类似农奴——只能凭借集体农庄主席根据心情签发的证明外出,最多30天。

话说回来,苏联政府控制人民并非没事找事,多年后只要集体农庄农民有机会在国内自由迁徙,那么农村人口必然呈减少趋势。“工农政党”的政策导致没人乐意当农民。1974年全体苏联公民都领取了国内护照,局面一度显得比较混乱。但户口登记制度并未废除,人民只准合法居住在他正式工作的地方。不过,聪明人经常能发现这套系统的漏洞,从而规避限制、移居到自己中意的地方。

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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