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因迪吉尔卡号”重大船难

1939年12月12日,“因迪吉尔卡号”轮船在日本海岸沉没。船上七百多人丧生,大多是刑满释放人员,正在从马加丹劳改营前往符拉迪沃斯托克途中。该船后来被各国媒体称为“苏联的泰坦尼克号”。

应《俄罗斯报》记者的请求,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马加丹)东北综合科研所历史和考古实验室高级研究员亚历山大·科兹洛夫讲述了多年来一直笼罩在神秘和猜测中的此次船难:

从纳加耶夫湾(马加丹)定期往返符拉迪沃斯托克的“因迪吉尔卡号”轮船遭遇强烈风暴,迷航失去方向,在日本海岸沉没。日本渔民向当局报告了这一惨剧,并将遇难者埋葬在猿拂村附近陆地上。1971年10月12日又在此处用日本平民捐助的钱款建造了纪念碑。

而在苏联,“因迪吉尔卡号”的真相大约半个世纪后才公之于众。这很可能是因为苏军和日军刚刚打完哈拉哈河战役不久,政府认为不应当报道“敌人”表现出的仁慈和人道主义。如今马加丹档案馆和其他НКВД档案馆的文件纷纷解密,我们得以非常客观地讲述六十年前的海上惨剧。

虽然就人员伤亡数量而言,“因迪吉尔卡号”足以名列人类最大海难之一。但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屡次发生同样悲惨却鲜为人知的事故。比如1912年9月“惠子丸号”轮船在本州岛附近遇台风沉没,一千多人死亡;1954年仅日本沿海就有876艘船沉没!所以日本民众对海难逝者的悼念尤为隆重,其中也包括“因迪吉尔卡号”上的俄罗斯人。

那么,究竟哪些人参与了这次不幸的航程呢?根据1940年的案件材料显示,当时轮船上共有1173人,包括39名船员、835名已服满刑期的前囚犯、50名因案件重审而被押回的犯人、10名押送人员,其余则是普通工人——正在休假的、已完成合同期的,以及他们的家属。

不幸中的万幸是,1939年底谢尔盖·巴甫洛维奇·科罗廖夫本应被从科雷马矿区押送符拉迪沃斯托克劳改营(之后再送莫斯科重审)。但他因故在马加丹逗留到12月底,错过了“因迪吉尔卡号”轮船的最后一班航程,免于葬身异国。


附:

《起诉书》

№156号诉讼案件
根据РСФСР《刑法典》59-3条”в”款第二部分起诉
Н.Л.拉普申
根据РСФСР《刑法典》59-3条”в”款第一部分起诉
В.Л.佩斯科夫斯基、Т.М.克利先科
根据РСФСР《刑法典》193-17条”б”款起诉
И.П.科皮钦斯基

1939年12月12日当地时间凌晨2点20分,“因迪吉尔卡号”轮船从纳加耶沃驶往符拉迪沃斯托克途中,在拉彼鲁兹海峡(译注:宗谷海峡)撞击“托多”暗礁(北纬45°21’,东经142°11’)。事故导致船只沉没,741名乘客及4名船员遇难。根据这些情况,Н.Л.拉普申和В.Л.佩斯科夫斯基于1940年1月15日被逮捕,Т.М.克利先科和И.П.科皮钦斯基于1940年2月13日被逮捕。

本案现已查明:
1939年12月8日10时,隶属于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远北地区建设总局远东边区分局的“因迪吉尔卡号”轮船从纳加耶沃港出发,计划驶往符拉迪沃斯托克。船上未载货物,乘客1134名、船员39名。负责指挥的人员是:
船长:远洋船长Н.Л.拉普申,大副:近海船长Т.М.克利先科,二副:近海领航员В.Л.佩斯科夫斯基。

“因迪吉尔卡号”轮船搭载乘客出航的事实严重违反航海规章,因为“因迪吉尔卡号”是纯货运船舶,运送乘客违反了海事法律的相关规定。

深秋时节常发恶劣天气,使用这种不适合载客的船只运送乘客属于犯罪性质的冒险行为。载客出航的命令系远东边区分局海运部门负责人科尔萨科夫下达,尽管该命令明显违法,该船管理人员依然予以执行,而纳加耶沃港的港务长斯米尔诺夫则在未履行其法定职责(即阻止船只出航)的情况下,批准了轮船出海。无论是下达犯罪命令的海运部门负责人科尔萨科夫,还是执行该命令的船长及副手,亦或是负责监督航行安全的港务长斯米尔诺夫,都未采取任何措施为船只配备救生设备(救生筏、救生衣、救生圈等)。涉及科尔萨科夫和斯米尔诺夫的案件材料被单独立案处理。

船上的救生设备仅限两艘各可容纳40人的救生艇、与船员数量相当的救生腰带和12个救生圈,而船上共1173人(乘客与船员)。

上述负责人员都没有在开船前组织乘客,指导他们在船只遇险时遵守纪律和秩序。

本次航程中,船员未遵守规定分配好事故情况下的职责,且船员编制未完全配齐。三副和四副的职位长期空缺。货舱内的乘客被安置在没有铺位的光地板上,卫生状况极差,四处肮脏潮湿,空气污浊。既没有医生也缺乏必要的药箱。

1939年12月11日航行期间,大副克利先科在“因迪吉尔卡号”轮船驾驶舱值班,当日19时15分船只驶过“阿尼瓦”灯塔正横方向,灯塔位于船只北方约4海里处,随后船长指示将船舶调整至罗盘航向264度(西偏12度)。由于船员人手不足,1939年12月11日20-24时的值班由船长拉普申亲自负责。

1939年12月12日0点,二副佩斯科夫斯基接替值班,船只继续保持罗盘航向264度(西偏12度)。0时30分船只被暴风雪覆盖,能见度降低。当时值班的二副佩斯科夫斯基和船长拉普申都在驾驶舱内。既然船上载有乘客,航行时本应格外谨慎和警惕,但船长拉普申却冒着犯罪性质的风险,试图通过拉彼鲁兹海峡,全然不顾西北偏北方向9级强风和暴雪天气。在风速9级的艉侧风条件下,且船只未载货物,势必会产生明显的左向漂移,但船长拉普申和二副佩斯科夫斯基对此未采取任何措施。更有甚者,12日凌晨1时20分,当发现右舷前方约1个罗盘方位出现灯塔亮光时,船长和值班二副判断他们在航线上偏右,并将该光源误认为是“危险岩”灯塔。

在不利于航行的气象条件和可能出现航位推算错误的情况下,船长拉普申和值班二副佩斯科夫斯基始终未采取测量水深的方法来确定船只具体位置。

由于误以为看见了“危险岩”灯塔的亮光,凌晨1时30分船长拉普申和值班二副佩斯科夫斯基将船只调整至罗盘航向192度(西偏12度)。经过20分钟行驶3.3海里后,于1时50分再次调整航向为罗盘航向282度(西偏12度)。约在凌晨2时15分,船艏方向显现陆地轮廓。当时船正以全速航行,拉普申看见危险未下令全速倒车,反而冒着犯罪性质的风险试图不减速、右转舵闪避,当迎风转向失败,拉普申又下令“左满舵”,但在发现陆地约五分钟后,船左舷水下部分撞击海岸,他随即下令“停车”。从那时起轮机就无法工作了,因为螺旋桨被岩石撞击后卡死了方向舵。

船只被撞后继续漂浮至2时40分。随后又向西南漂移约一海里,右舷多次碰撞暗礁,开始向右倾斜。2时50分该船最终右舷触底,部分船体沉入水下达9米,仅有4米高于海面。

第一次碰撞暗礁时,无线电台发出了”SOS”求救信号,但由于附近没有任何船只,外界无法立即提供帮助。

乘客们陷入恐慌,因为没有任何救生设备,他们从船舱奔向甲板,四处乱跑,随着船体倾斜有人落水。乘客中有50名待审嫌犯和835名服刑期满的前囚犯,他们由押送人员看管。一名押送人员于慌乱中向离开船舱的乘客开枪射击。八名船员和两名乘客割断右舷小艇的缆绳,释放小艇入水,其中四名船员系擅自登艇逃离。弃船人员中四名船员和一名乘客在小艇上幸存并登岸。

12月13日中午悬挂日本国旗的“桦太丸号”轮船抵达事故现场,转移了滞留在“因迪吉尔卡号”船舷上的幸存乘客和船员。但失事的“因迪吉尔卡号”船舱内仍有部分乘客未能上到甲板,因为船体侧翻,舱口被水淹没无法通行。

拉普申船长弃船登上“桦太丸号”,尽管在他指挥的失事船只舱内仍有活人(多达200名)。

舱内被困人员直到1939年12月16日才被日本当局通过船体裂缝救出,但第四号船舱未能施救。

即便这样仅有27人获救,他们尚有力气抓住日本人放下的绳索,而那些体弱多病者因无法抓紧绳索注定丧生。

管理人员撤离失事船只时甚至没有告知被困船舱内的人:上面已经知道他们的存在并将提供救援。结果这些乘客无助地煎熬了四天,断定上面不知道舱内有人,于是割腕或投水自杀。

“因迪吉尔卡号”轮船全员共428人获救(含35名船员),745人遇难(含4名船员)。

在本案中作为被告的受审者:拉普申完全认罪,且本案其他被告:佩斯科夫斯基、克利先科的证词,以及他们之间的对质、证人证言和卷宗的文件充分证明了其罪行。

佩斯科夫斯基和克利先科部分认罪,通过科皮钦斯基、佩斯科夫斯基、克利先科和拉普申之间的对质,证人证言和卷宗文件充分证明了其罪行。

科皮钦斯基完全认罪,且本案被告佩斯科夫斯基、克利先科的供述、证人证言和卷宗文件充分证明了其罪行。

………
(译注:此处阙文)

事实表明,他作为船长的二副,与被告船长拉普申共同实施了在不适合载客的船只上进行违法运输的犯罪行为。当通过拉彼鲁兹海峡时,他在值班期间严重违反航海规则,未考虑船只漂移,未通过测量水深确定船只位置,混淆了“宗谷岬”灯塔的灯光与“危险岩”灯塔的灯光,导致船只偏离航线并失事。他在船只遇难时未采取措施组织救援,未能保护船上文件,构成了РСФСР《刑法典》第59-3条”в”款第一部分规定的犯罪行为。

3.季莫费·梅福季耶维奇·克利先科
1913年生于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叶伊斯克市,俄罗斯族,苏联公民,因不服从共青团组织的决定而被开除出共青团,农民,“因迪吉尔卡号”大夫,中等技术教育,1938年根据《刑法典》第146条第1部分受审——无罪释放,住址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科马罗夫街24号4户。

事实表明,他作为船长的大副,与被告船长拉普申共同严重违反航海法规,允许无载客资质的“因迪吉尔卡号”轮船搭载1134名乘客。他未采取措施为乘客提供救生设备。在出航期间未根据航程制定应急部署表,也未组织或指导乘客当船只遇险时应如何行动,从而构成了РСФСР《刑法典》第59-3条”в”款第一部分规定的犯罪行为。

4.伊万·彼得罗维奇·科皮钦斯基
1914年生于卡缅涅茨-波多利斯基州新乌什茨基地区斯塔夫昌尼村,乌克兰族,共青团员,苏联公民,贫农,曾在马加丹市独立第一师任警卫连长,住址符拉迪沃斯托克市1号邮政信箱,临时在НКВД东北劳改营警卫队工作,无前科。

事实表明,他作为押送“因迪吉尔卡号”轮船上待审嫌犯和前囚犯的押解队长,未采取措施核实其负责押送的人员数量。出航时未指示押解队在船只一旦遇险时应履行的职责。结果押解队员出现恐慌,一名押解员向从船舱跑出的人开枪,部分押解员忙于自救,囚犯们则趁混乱抢劫。

科皮钦斯基在危急时刻脱离押解队和委托他押送的人员,从而构成了РСФСР《刑法典》第193-17条”б”款规定的犯罪行为。
根据РСФСР《刑法诉讼法》第208条之规定,本案应移交太平洋区域军事检察长管辖处理。

起诉书于1940年3月9日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起草。

“签字同意”:
国家安全中士 德拉尼什尼科夫

说明:

  1. 被告人
    Н.Л.拉普申和В.Л.佩斯科夫斯基于1940年1月15日被逮捕,Т.М.克利先科和П.И.科皮钦斯基于1940年2月13日被逮捕——他们都关押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监狱。
  2. 本案没有实物证据。
  3. 科尔萨科夫和斯米尔诺夫的材料已另案处理。
  4. 被告人的个人文件已移交给滨海边疆区内务局第一特别处,交接文件的收据已载入案卷。

国家安全中士 科雷哈耶夫

“莱蒙托夫号”邮轮沉船始末

编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禁止全文转载,引用请注明

“胜利号”火灾和冯玉祥之死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