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军校接收培训中国工人的办法
(1930年6月15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批准通过)
I. 鉴于我们今天所实行的,实际是从过去工农红军军校为中国国民党军队培训指挥人员继承下来的一套方法(训练周期长、学习体系偏重正规军科目;基本通过翻译进行教学等),不能符合今天中国共产党的需要,未来中国共产党员在苏联的军事训练遵照下列原则:
а) 工农红军军校的所有中国人一律在入学当年毕业并移交中共。
б) 军事训练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游击队实用人才(指挥员、颠覆人员、爆破人员、无线电员、军械技师)。
в) 培训课程期限不超过9个月。
г) 学员数量不多于50人,只招收有实战经验的游击队员,以及党龄长、革命经历丰富的中共党员或中国共青团团员,工人和农民需占绝大多数。
д) 交流应当主要由中国人以中国话进行。
е) 挑选少数几名(4-5)成绩最优秀、本领最突出者留在苏联继续深造军事技能,以备将来担任中国红军指挥员,或成为培训中共学员的教官。
II. 同中国代表团共同研究为在中国主要革命暴动地区建立游击队指挥员学校提供必要协助的问题。
翻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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