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不被俄罗斯东正教会赞许

每个人无论宗教信仰如何,总要从事某种职业为生。然而并非每种职业都能获得俄罗斯东正教会的赞许,尤其是“增长人类恶习”者。

古时候宗教界人士对演员的态度一直很消极,艺人死后甚至不许葬入教堂外的墓地。产生此种偏见的原因,是由于许多舞台剧目起源于异教舞蹈和游戏。所以喀琅施塔得的约安(大司祭)相信戏剧能诱惑基督徒进行异教生活,而金口圣若望认为舞台是魔鬼的造物,并且声称剧院是“激情之学校”、女演员是“娼妓”。

教会对各类戏剧表演的负面态度同样体现在他们制定的章程、仪典中。例如第六次大公会议第51条教规禁止一切演出与“下流舞蹈”,教士违规者予以解职,信徒违规者逐出教会。而在此之前,演员为了受洗礼必须放弃自己的职业,如果他重返舞台,所受处罚最多不过禁止出席圣餐仪式而已。

不过,今天的神职人员发现越来越多的演艺人员对职业更加忠诚。所以马克西姆·科兹洛夫大司祭说,对基督徒而言,不可容忍的并非演职本身,而是进行不道德表演引诱观众、演员堕落犯罪。

一般来讲,东正教会没有给信徒明确划定“禁止的职业”——圣母圣像教堂的涅克塔里(莫洛佐夫)大司祭就持这种观点。而且他说,职业分为“有害”、“有益”,区别是诱人堕落或促人向善,并且二者之间有灰色地带。

亚历山大·阿布拉莫夫大司祭认为,那些涉及“罪的再生”(译注:原罪之上添新罪)的职业乃是有害职业,比如赌博业(赌场老板)。因为赌博只会令人的心灵产生淫欲(《加拉太书》5: 19–21、《以弗所书》5: 3–5),第六次大公会议第50条教规规定:沉迷赌博的教士应该“解除职务”,信徒应该逐出教会。

许多神职人员(尤其安德烈·米哈廖夫神甫)坚称,信教的人永远不能在夜总会工作,因为那种地方有脱衣舞和酒吧;也不能到从事堕胎的医院上班。

圣约翰东正教学院的彼得·科洛梅伊采夫老师亦表示,从信仰角度出发,信徒不可在脱衣舞俱乐部或赌场任职。科洛梅伊采夫同时认为,工作无“正统”或“非正统”之分,在他看来,重要的是人怎样履行自身职责。

举施洗者约翰的故事为例。某次他为兵士们施洗,兵士问:“今后我们再不能战斗了吗?”约翰回答:“不能乘火打劫,而要保护孤儿寡妇。”

一条古代修士条例是这样说的:“应端庄谨慎履行自己的事工,就如同你在服侍基督”。金口圣若望也曾呼吁大家不要因任何行业感到羞耻,而要以懒惰和闲散为耻。

原文:俄文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翻译:散栎儿@厌然闲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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